一名23歲韓國籍男子來台灣旅遊,在台北市信義區「RUFF」夜店結識一名台灣女子,相約至韓男下榻的旅社續攤,過程中韓男突然親吻她,摸她胸部、下體,鬧上法院判刑。
判決指出,韓國男是大學舞蹈系畢業生,正要入伍服兵役,2024年9月間來台灣短期旅遊,在RUFF夜店結識素不相識的被害女子,連同另外2名韓國籍男子與2名台灣籍女子,3男3女凌晨一同回到旅社續攤。
玩到清晨天亮時分,2韓男帶同2台女暫離房間至旅社外抽菸,房間內僅留下犯案韓男與被害台女,韓男突然對台女親吻,還伸手進她衣褲內撫摸胸部、下體,台女驚呼:「I can't!」韓男這才停手。
事後台女報警提告,韓男到案認罪。台北地院審酌,韓男犯後態度良好,賠償和解金如數給付,依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15萬元,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此外,法官考量被告並無前科,素行尚稱良好,在韓國有法定服兵役義務仍待履行,本案所犯非嚴重暴力犯罪或重大犯罪,無證據證明被告因犯本案有繼續危害社會安全之虞,故審酌被告犯罪情節、性質及被告之品行、生活狀況等節,認無諭知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