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長陳世凱2日到台中市進化北路與北屯路口,了解稽查及大客車停讓行人實際落實情況,當場抓到1機車未禮讓行人依法開罰,台中監理站指出,駕駛行經路口未停讓,可處1200元到6000元罰鍰。
陳世凱前往台中市進化北路與北屯路口進行稽查,當場有1機車未禮讓行人被依法開罰。他強調,汽機車駕駛經過行人穿越道時,不管有沒有行人一定要停等,此外,大貨車和客運要確實落實「指差確認」,否則都有罰則可罰。
台中監理站指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機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可處1200元到6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