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裹炸彈傷前男友 情侶分判8年及9年6月

新增至偏好來源
分享:

高市今年5月15日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包裹炸彈案,42歲鍾姓女子疑似與開設計公司的馮姓男子有千萬元債務及感情糾紛,夥同62歲戴姓男子製造炸彈、送至馮男公司門口,導致馮男拆開時被炸傷。14日高雄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鍾女8年、戴男9年6月,可上訴。

專案小組查出,戴男5月14日晚間南下至高雄與鍾女會面,兩人事先在旅館內製作一打開就會爆炸的紙盒炸彈,再將成品開車送至馮男公司附近,由戴男下車、變裝且步行至馮男公司門口放置。隔天早上,女會計將包裹攜入並放置在馮男辦公桌上,馮男進公司時拆開不慎引爆,造成全身60%二度燒燙傷,一度命危,經搶救撿回一命。

14日一審宣判後,法院同步召開延押庭。鍾女淚灑法庭,表示真的知錯,但從小沒有離開過屏東家鄉及母親身邊,請求法官相信她願意面對刑責的決心並讓她交保,「我願意把我的存款拿來擔保!」鍾女強調,就算每天上下午都到派出所報到都可以。戴男則表示,自己是家中唯一重心,被羈押後財產也遭扣押,希望法官能夠讓他交保處理家務,安心回來服刑。

鍾女家屬一次委任三名律師,今由兩位律師出庭辯護。鍾女辯護律師向法官表示,兩人落網後均坦承犯行,配合度良好,沒有逃亡、串供的事實及可能,希望以相當金額的擔保或限制住居等方式取代羈押的必要性,也維護被告的人權。

鍾女辯護律師還強調,本件涉及債務,疑似為感情糾紛,為偶一發生,不太可能有再犯機率。另鍾女家中有需要撫養的長輩及智能障礙兄長兩名小孩需要協助照顧,希望法官讓鍾女具保、限制住居、定時至派出所報到,回家盡責。

戴男辯護律師則說,戴男從犯案迄今,一直有賠償被害人的意願,希望能交保,才能讓其籌措和解資金。

檢察官反駁,鍾女及戴男犯案前曾至現場勘查地形,犯案時戴男刻意變裝、掩人耳目。戴男遭逮時,家中還起出百萬餘元現金,合理懷疑是逃亡用。加上戴男曾供述曾在外國工作過,足以認定有能力逃亡國外。此外,鍾女家族在屏東當地經營名餐廳,家境富裕,與戴男兩人犯後僅承認犯行,但不承認殺人。檢方強烈要求法官不應予以交保,就算交保也建議重金具保,確保兩人不會逃亡。馮男的委任律師也出席,並同意檢察官提出的見解。

據調查,馮男數年前曾向鍾女借款1000多萬元,事後未歸還而引發殺機。戴男一開始強調「為了幫鍾女出氣、要讓馮男嚇一跳」,才會製作炸彈。但警方事後查出,鍾女也涉嫌製做炸彈,兩人分別落網後都遭高雄地院羈押禁見迄今。

據了解,馮男被炸傷後、身體正面燒燙傷嚴重,迄今仍要面對植皮、復健的痛苦,到現在還是無法原諒鍾女及戴男的犯行,更提出天價的求償。鍾女的家人有意願和解,也願意協助籌錢,當雙方仍對和解金額無法達成共識。B

中時 袁庭堯

標籤: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