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老闆黃立成經營麻吉電影公司,委由張時霖擔任導演拍攝電影《變身》但卻惹上抄襲風波,雙方撕破臉,仲裁協會仲裁黃男及公司須給付張男709萬多元,黃不服打官司要撤銷仲裁,一審判他勝訴,但高院逆轉改判仲裁有效、黃須履行仲裁結果。全案可上訴。
黃立成在2012年5月25日與張男簽約,約定張擔任導演的酬勞轉計成出資300萬元,且另現金出資700萬元,共同將作家九把刀原創編劇的《變身》拍攝全球發行的大戲,黃男及麻吉公司保證張男可回收700萬元現金出資。
不料電影開拍後,卻接到日本東映公司警告,指電影中的宇宙超人Fly、宇宙超人Face,與東映的假面騎士幾乎完全相同,爆發抄襲風波,電影上演後票房也不佳,黃立成認為張男未盡導演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不願給付張700萬元。
張時霖依契約規定聲請仲裁,仲裁協會認定黃立成及麻吉公司違約,須給付張709萬1016元,黃不服打官司欲撤銷仲裁判斷,台北地院判決撤銷仲裁,但高院認為,導演委任爭議與出資無關,黃須依仲裁屢行契約返還張男出資款。
中時 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