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瑞芳警分局員警昨(3)日凌晨1時在執行勤務時,發現1名柯姓男子(37歲)涉嫌偷竊廟宮內的香油錢,於是先將柯帶往分局內,並同步向廟方確認是否遭竊,不料柯卻趁隙逃離警局5小時,隨後才被警方逮回。警方澄清,由於當下無法確認柯嫌為現行犯,所以並未限制柯的自由,至於員警是否有疏失,則交由地檢署定奪。
警方調查,柯嫌無業、有竊盜前科,今年4月才在平溪偷過許願池的錢幣,而員警3日在執勤時,發現柯嫌,認為他行跡可疑,於是上前盤查,並在柯嫌的機車廂內發現1把鐵鎚,經追問下,柯嫌坦承他在凌晨0時許持鐵鎚到瑞芳區逢甲路上的萬善堂,企圖敲開功德箱,竊取香油錢,但因敲不開而作罷,員警聞後便將柯嫌帶往分局偵查隊。
柯嫌被帶往偵查隊留置區不久,警方再將柯嫌帶往犯案現場的宮廟確認,接著又再帶回警局內。警方表示,由於該時段無人值守,又還沒連繫上廟方,尚無法認定柯嫌是否為涉嫌行竊,故警方未限制柯嫌人身自由,而柯嫌則再上午6時30分自行趁隙離去。
警方指出,直到上午9時許,警方聯絡上廟方並調閱監視器,確認柯嫌的犯行後,經請示基隆地檢署檢察官指示柯嫌為現行犯,警方便再上午11時許前往柯嫌位在粗坑口路的住處,將柯帶回警局,並依竊盜罪將柯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瑞芳警分局表示,針對本案的員警是否有疏失部分,一併隨案移送基隆地檢署供參,此外也將會加強員警教育訓練,強化員警解送及戒護人犯觀念,確實恪遵「解送人犯辦法」等規定及標準作業程序,避免此類錯誤再次發生。
中時 張穎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