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房客欠租!養比特犬拆家人間蒸發 台東地院判賠1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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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一名楊姓男子向周姓房東承租房屋,卻積欠租金並放任飼養的比特犬肆意破壞屋內設備、家具,最終人間蒸發,經台東地方法院判決應賠償房東17萬1344元。

台東一名楊姓男子向周姓房東承租房屋,卻積欠租金並放任飼養的比特犬肆意破壞屋內設備,經台東地方法院判決應賠償房東17萬1344元。(圖/翻攝Google Maps)
台東一名楊姓男子向周姓房東承租房屋,卻積欠租金並放任飼養的比特犬肆意破壞屋內設備,經台東地方法院判決應賠償房東17萬1344元。(圖/翻攝Google Maps)

楊男租屋期間不僅未按時繳納租金,更未妥善管理飼養的比特犬,導致屋內木門、紗門、窗戶、木質地板及地磚遭到大幅毀損,水電線路更被破壞殆盡。房東查驗時發現,屋內除了設備損毀外,還留下滿地狗糞尿與嚴重污損的環境,連鞋架與全新電鍋都被楊男帶走。

雙方曾於今年1月中旬簽署還款協議並經法院認證,約定楊男須給付欠租與折損費用合計8萬5千元,並於2月10日退租點交完成清潔。然而楊男屆期卻未依約交屋,反而消失無蹤,留下一片狼藉。

房東為了恢復房屋原貌付出巨大代價。聘請專業人員清除油垢、狗糞尿等特別清潔費與垃圾處理費就花了超過2萬元,加上水電與各項裝修修復費用,損失相當可觀。房東因此向台東地方法院提告,要求楊男履行協議並賠償水電維修、傢俱損失以及精神慰撫金等,總計索賠30萬元。

台東地方法院審理時,楊男經合法通知未到場開庭,也未提出任何書狀說明。法院依法進行一造辯論判決,法官認為楊男未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毀損及取走房屋設備確實成立侵權行為。

在計算賠償金額時,法官採認了原先公證協議的8萬5千元欠款與租賃損害,另外加計水電、門窗、地板修復費及清潔處理費共6萬6500元,以及全新電鍋與折舊後舊家電的現值1萬8000元,未付電費1844元。至於房東主張因環境太髒導致睡眠障礙而索求的5萬5366元精神慰撫金,因無法提出明確醫事舉證證明健康權受損,遭到法院駁回。最終,台東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楊男應賠償房東共計17萬13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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