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北屯區長貴街8月10日發生肇事逃逸,57歲鄭姓男子倒車擦撞賴男車輛後離去,警方接獲報案後調閱監視器查獲並依法告發。警方提醒,肇事逃逸者恐被處新台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115年8月10日上午8時許,36歲賴姓男子將自小客車停放在台中市北屯區長貴街一處工地外。賴男突然聽到同事呼喊「你的車子被撞到了!」,走出去查看時發現車輛遭受擦撞,而肇事車輛已駛離現場,賴男隨即向警方報案。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交通分隊警員曾家政接獲報案後展開調查,經調閱附近住戶監視器,確認為57歲鄭姓男子駕駛自小貨車欲靠邊停車時,倒車不慎擦撞賴男的自小客車。當時賴男同事在現場目擊事故過程,走到路上大聲呼喊「你撞到別人的車了!」,但鄭男並未理會便逕自駕車離開。


鄭男到案後表示,當時駕駛自小貨車倒車準備靠邊停放,發現空間不足隨即離開,澄清並未察覺撞到賴男的自小客車,亦未聽到有人呼叫。不過警方認定事故原因明確,仍依法予以告發。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提醒,駕駛人於行車及停車時務必提高警覺。若發生碰撞或交通事故,縱然無人受傷,都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處置,不可擅自離去。違反規定逃逸者,處新台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若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則依法吊銷駕駛執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