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高虹安貪污難逃?小兔黃惠玟當庭指控:詐領助理費都是老闆決定的

李奕緯/台北報導

民眾黨籍新竹市長高虹安立委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費46萬元,8月遭起訴貪污,台北地院今(25)日下午2點半首度開庭,法官先傳喚已認罪的高辦前主任陳奐宇、前行政主任黃惠玟(小兔、兔姊)、前法務主任陳昱愷3人出庭。

小兔黃惠玟。(圖/李奕緯攝)

陳奐宇、黃惠玟、陳昱愷在法庭上被問到是否承認犯罪?3人依序回答:「承認。」其餘均不爭執。僅黃惠玟針對檢方論告提及她與高虹安共同「謀議」部分,她特別發言表示:「我是一個員工,這都是高虹安決定的。」

黃惠玟辯護律師簡大為發言時稱,勞工沒有選擇權,尤其雇主為有頭有臉的立委,只能聽從雇主指示,黃惠玟在第一次偵訊中就完全自白犯罪,並提供證物協助偵查,並非立於主謀地位,參與情節輕微,請求依「情堪憫恕」等理由減刑,並予緩刑。

陳奐宇、陳昱愷辯護律師各自發言時也強調,陳奐宇、陳昱愷是寄人籬下的助理,是受僱人地位,對於繳交部分薪資的要求不便拒絕,被動知悉、接受,請求依「情堪憫恕」等理由減刑,並予緩刑。

開庭結束時,法官諭知後續再進行不認罪的王郁文、高虹安準備程序庭,審理庭擇期再開。陳奐宇、黃惠玟、陳昱愷3人步出法院時都沉默不語,低調不受訪。

陳奐宇(圖/李奕緯攝)

高虹安遭檢方指控,擔任立委期間將應用於給付助理酬金、獎金、加辦費的公費助理經費,挪為私用當成個人零用金,支付餐飲、禮品、花籃、紅包、高鐵、計程車、住宿、裝潢、咖啡機、辦公室用品花費,甚至包括購買雙眼皮貼、衛生棉、洗頭、台大醫藥費、餐費等,共詐領46萬30元,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高虹安以及案發時的國會助理陳奐宇、黃惠玟、陳昱愷、王郁文(公衛文、水母)共5人。

黃惠玟是全案關鍵人,她曾是民進黨前立委李俊邑的國會辦公室助理,高虹安當選立委時承接李俊邑的辦公室,黃惠玟轉任高虹安助理,負責人事薪資事務。高虹安對外宣稱,「公積金」就是沿用李俊邑辦公室的制度。

黃惠玟丈夫在北檢擔任檢察事務官,她在去年全案發動偵辦期間被首先密訊,黃惠玟全盤托出高辦助理費以低報高、上繳公積金等情況,她並稱高虹安辦公室的問題早就是全立法院都知情,她並交出關鍵證物「小兔帳本」,內有500多筆內帳及核銷單據。

陳奐宇則是藍營背景的資深政治幕僚,他求學期間就讀建國中學、台大機械系、政大法律系,曾任台大學生會會長,還曾任網路論壇PTT站長,PTT帳號「allyours」小有名氣,他2014年身兼現任國民黨副主席連勝文競選台北市長的幕僚,因涉及網軍爭議遭PTT解職。

北檢起訴書指出,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於偵查中自白認罪,犯後態度良好,沒有犯罪所得,黃惠玟只是依照高虹安指示做事,且供出一切犯罪情況並提供事證,陳奐宇、陳昱愷也只是身為勞工配合雇主,建請法院給予3人減刑、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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