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鄒慈芸/綜合報導
大陸湖南邵陽一名老翁,因為在外欠錢不還,還利用兒子的微信消費,試圖規避法院執行,被抓包後遭判六個月有期徒刑。
根據湖南省新寧縣人民法院判決消息,被告劉某與多人產生借貸關係,且不履行還款義務,2014年至2019年期間,經法院分別判決,劉某應當償還合計70萬餘元人民幣(約310萬元新台幣)及利息給3位借款人,但因劉某始終不履行還款義務,案件遂進入執行程序。
2021年11月,法院在拘傳劉姓老翁時發現,他利用兒子的身份,註冊微信並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年度消費帳單金額高達110萬元人民幣(約485萬元新台幣),同時,老翁明知自己名下車輛已被法院查封,卻依然將車子抵押給投資公司,借得款項20萬元人民幣(約88.3萬元新台幣),並將該款用作經營開支,此外,老翁知曉法院判決的還款義務尚未完成,還選擇先償還跟其他人借的13萬元人民幣(約57.4萬元人民幣)。
法院審理後認為,對已經生效的判決、裁定確定的義務,當事人應及時、全面履行,被告劉某對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最後綜合考慮被告的犯罪事實、社會危害程度,依法判處六個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