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舊制勞工退休金權益,「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除按月提撥退休準備金外,應於每年年底,預估下一年度成就退休條件勞工所需退休金,在次年3月底前補足準備金差額。勞動部表示,2018年事業單位符合足額提撥率達98.48%,全年提撥1234億元,去年則裁罰80家業者,共1016萬元。
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長孫碧霞表示,去年度適用勞退舊制事業單位共10萬4393家,至12月底,已足額提撥事業單位達10萬2809家,佔上述事業單位的98.48%,全年提撥金額1234億元。
孫碧霞指出,目前仍適用舊制勞退共95萬人,其中28萬人是純舊制勞工,67萬人有舊制年資,現在已轉為新制勞工。
在裁罰部分,孫碧霞說,去年度裁罰了80家業者,裁罰金額高達1016萬元,其中新北裁罰18家業者最多,其次是台北跟桃園共13家,台中有9家、高雄8家、台南7家,新竹市4家,基隆、竹科各1家。
被裁罰的事業單位,有9成員工規模在30人以下,多為製造業;公部門則有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宜蘭市、基隆市政府尚未繳清,皆已催繳。還有29家企業未依法逐月提撥2至15%,也都有陸續開罰。
孫碧霞提醒,僱有舊制年資勞工的事業單位,今年度仍應持續估算所需退休準備金差額,並於3月底前補足。
各地方主管機關也從2019年1月起通知事業單位依規定提撥差額,事業單位對法令規定或提撥實務如有須了解之處,可洽當地勞工主管機關洽詢。
中時 王思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