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竊盜案多次進出監獄的吳姓男子,2018年1月參加立法院前的社運抗爭,進而結識1名女子,雙方攀談熟識後,吳還收對方當乾女兒,並表示要介紹葉姓乾兒子給她當男朋友。
3人後來在北市中正區某咖啡店聚會聊天,一直到晚上11時許,葉男隨即離去,但吳又執意帶乾女兒前往景美夜市宵夜,被害女子後來因疲勞身體不適,吳又誆稱先到旅館洗個澡,讓身體暖和後再回家,被害人因相信「乾爹」,和吳前往大同區旅館投宿。
女子後來睡著,吳卻露出猙獰面貌,將被害人叫醒逼其口交,接著強行性侵、肛交對方,一直到次日8時才讓對方離去。
被害人不甘受辱,當天即向檢警報案,警方循線追查,將這匹惡狼循線逮捕,士林地檢署開庭偵查後,認定吳男以誘騙、脅迫方式,強逼被害人與其發生關係,造成被害人難以抹滅的傷害,行徑惡劣,日前依強制性交罪起訴吳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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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