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太電副董事長繆竹怡因掏空太平洋光電公司新台幣15億餘元,遭判刑4年4個月確定,繆竹怡在發監執行前,潛逃出國3年多,上個月被菲律賓移民局攔截,經調查局協調菲方,於1日將繆竹怡押解回國。繆竹怡下機後隨即被調查官上銬,押解至台北地檢署歸案。
太電公司前副董事長繆竹怡於87年至90年間,掏空公司資產高達新台幣15億5000萬元,經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追查後,以背信及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遭台北地檢署起訴。
最高法院於106年8月31日駁回繆竹怡上訴,全案判處有期徒刑4年4個月定讞。但繆竹怡早在審判期間於105年4月13日搭機出境前往香港,滯留大陸及香港等地,始終無法發監到案執行,台北地檢署於106年10月23日發布通緝,調查局專案小組展開追緝。
繆竹怡於9月30日從菲律賓馬尼拉機場準備入境菲律賓,被菲律賓移民局官員攔截逮捕並留置,調查局專案小組獲悉後與菲方協調,菲方同意調查局將繆竹怡押解回台,並於10月1日上午搭乘中華航空公司CI-702班機離開馬尼拉,下午1時20分抵達桃園機場。
繆竹怡下機後,守候在空橋門口的調查官向他宣讀權利後,將他上銬,押解至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訊問後,隨即解送台北地檢署歸案。
中時 陳麒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