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視勸阻!婦為拍照「2度阻擋」綠蠵龜返海 最高恐罰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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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蘭嶼日前發生一名婦人為了拍照,2度阻擋剛產完卵的母綠蠵龜返回海中。目擊者指出,婦人無視巡守隊勸阻,此舉已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最高面臨30萬元罰金。

婦人為拍照無視巡守隊勸阻,2度阻擋母綠蠵龜返回海中。(圖/海洋保育署-在地守護計劃-漁人社區發展協會)

據悉,當時有民眾正帶著學生坐在附近堤防上觀察海龜產卵,巡守隊也在一旁守候,所有人都刻意保持安靜不敢驚擾。未料,該婦人見到體型龐大的母綠蠵龜產完卵準備回到海中時,竟拿著手機快步走近準備錄影拍照,現場民眾見狀連忙出聲阻止,但婦人並未理會,仍執意走到潮間帶,只為拍下綠蠵龜的正面照。

目擊者表示,綠蠵龜發現正前方有人後,立即改變爬行方向,沒想到婦人也跟著移動,再度擋到海龜前方,婦人前後阻擋了2次,海龜最後才順利返回海中。目擊者無奈透露,當時大家為避免驚擾海龜都不敢大聲喊叫,見婦人不聽勸也只能在旁乾著急,並質疑明明騷擾或觸碰海龜最高可罰新台幣30萬元,卻仍有人不怕受罰。

現場沒有具公權力的人員能立即強制制止婦人行為。(圖/海洋保育署-在地守護計劃-漁人社區發展協會)
現場沒有具公權力的人員能立即強制制止婦人行為。(圖/海洋保育署-在地守護計劃-漁人社區發展協會)

現場雖有巡守隊及一般民眾,卻沒有具公權力的人員能立即強制制止婦人行為,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與台東縣政府農業處當下也未派員在場,後續仍須循相關影像及證據確認行為人身分再行處理。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強調,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若有騷擾、虐待野生動物情形,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若造成野生動物死亡,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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