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職棒軟銀內野手廣瀨隆太8月31日在對廣島的二軍比賽中,因出棒被判三振,離場後卻未把球棒撿起,被處侮辱審判行為罰款5萬日圓(約10380元台幣)。

廣瀨隆太當時在8局球隊領先5分,1人出局滿壘的情況下,面對投手投出的低角度變化球出棒揮空遭三振,過程中球棒從手中脫落並掉落在本壘板附近,廣瀨隆太走回休息區卻未將掉落的球棒撿起,主審見廣瀨沒有回來撿球棒的樣子,立即把廣瀨隆太逐出場。
在場面一度混亂下,主審下村向軟銀解釋:「因為廣瀨隆太把球棒放著就走了,這是侮辱裁判的行為,所以判他退場。」儘管廣瀨隆太該役貢獻3支安打、1打點和1盜壘,但因這次爭議行為提前離場,二軍總教練松山秀明查證規則後接受判決,表示「既然有這樣的規則,那也沒辦法」。
據日本職棒規則8.01(d)條文規定,若球員、教練、監督或候補球員對判定提出異議,或做出不符運動道德的言行,裁判有權取消其上場資格並逐出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