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海當小姐第4天嚇壞!她金錢豹上工慘被豬哥酒客摸「妹妹」崩潰怕得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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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嚇到怕自己得病!台中金錢豹酒店日前發生一起性騷擾案件,有位上班第4天的小姐,慘遭酒客伸手進內褲撫摸下體,被告對犯行矢口否認,法官不採信判他10個月徒刑。

一位在台中「金錢豹」酒店上班4天的女子,慘被客人摸下體性騷。(圖/示意圖,AI生成)

據了解全案發生在2023年3月13日晚間,被告王姓男子來消費時,點了原告作陪,2人一邊唱歌時,王男違反對方意願,強行把手伸進女方內褲裡摸下體得逞,原告後來去報警跟驗傷,事後也怕自己得性病,還跑去看醫生跟抽血檢測,全案旋即進入司法程序。

王男被傳喚到警局作筆錄,全案移送後他被起訴,由台中地院審理,他出庭時否認有性騷擾,表示「我只有摸她的大腿跟摟腰而已」,王男的辯護人則說:「原告擔任酒店傳播小姐,理應知道遇到不禮貌客人如何自保,且包廂是開放空間,若遭猥褻大可離開或求救,但原告從頭到尾都沒有這樣做」。

原告則指出:「當時只有我跟王男在包廂裡,他突然伸手摸我的下體時,我有說不要,也有用身體抵抗,但他都不理會,當天是我第4天到金錢豹上班,前幾天都有其他小姐陪坐檯,那天是我第一次單獨陪客人喝酒,因為我自己之前沒做過酒店,不清楚酒店文化,突然被摸下體很驚恐,不知怎麼處理,又擔心造成店家困擾才沒求救」。

法官也勘驗相關證據,依據原告的驗傷單、及安全褲上採集到王男的DNA,且於告表示遇害後怕染性病,也購買抗愛滋病藥物、抽血檢查等,庭上也有提出購買收據佐證,法官因此認定:「原告擔任傳播小姐陪同被告喝酒,不得作為合理化可以強制猥褻的理由」因此不採信王男的辯詞,但也審酌「被告為逞私慾造成女子身心受創,但雙方和解賠償完畢」,最後依王男涉犯強制猥褻罪,判10個月的徒刑。

 

《中天關心您|拒絕性騷擾及性暴力,尊重身體自主權,請勇敢說不》

◆保護專線:113/110

◆婦女救援基金會:02-2555-8595

◆現代婦女基金會性暴力防治組:02-7728-5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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