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綠網紅486先生被控疑似盜韓國正妹IG的照片,然後P圖成全裸照上傳到X平台,並散布「大陸女子去日本賣」的假訊息。引發爭議後,486先生疑似已將照片刪除,但卻並未回應和道歉,引發大批網友怒火,灌爆其臉書痛批「丟臉丟到國外」、「盜女生圖造謠丟盡台灣人的臉」。
粉專政客爽26日在臉書發文表示,PO對照圖直酸數字網紅:只盜圖太弱了,要像這樣盜圖後再後製成不雅照,然後再幫別人換國籍,這樣才有台灣價值,讚讚!直呼真是丟臉丟到全世界了,到現在這篇文三天了還不下架,發原圖抹黑也就算了,居然還後製全X照片,這被提告應該就慘了。目前在486的X平台上找不到此篇貼文和貼圖,疑似已經刪除,但486至今沒做出回應也並未道歉。
486此舉也引發網友怒火,大批網友灌爆486先生的臉書粉專,痛批「謝謝486先生讓世界看見台灣」、「被揭穿就變龜孫子」、「要不要道歉?敢作敢當好嗎?難怪現在大家那麼想罷免民進黨立委」、「綠共側翼日常!讓世界看到台灣,丟臉(有種就別刪留言)」、「要不要道歉」、「盜女生圖造謠丟盡台灣人的臉」、「聽說韓國人現在很不爽你」,更有網友質問「為什麼要刪留言」?
《中天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根據刑法刑法319-3條,未經他人同意,無故重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其性影像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性影像係第319條之1第1項至第3項攝錄之內容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