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男警偷拍裙底獲撤告 自願退訓遮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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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歲吳姓實習員警,今年5月在捷運國父紀念館站搭手扶梯時,涉嫌偷拍前方女子裙底被抓包,當場被逮送辦,檢方諭令2萬元交保。檢方調查時,吳與被害女子和解,被害人撤告,台北地檢署今將吳不起訴,但吳案發後已申請退訓,從警夢碎。

檢警調查,5月16日晚間7時許,吳搭手扶梯從國父紀念館站出站,竟拿出手機偷拍站在他前方的黃女裙底,被旁人察覺報警,吳當場員警逮捕,並自手機內發現偷拍照片。

吳男被逮後承認犯行,供稱是一時好奇,非常後悔,想到可能因此當不成警察,還一度當庭痛哭,檢方訊後諭令2萬元交保。

據指出,吳考上警察特考後,今年1月被派至新北市警永和分局偵查隊實習,預計7月實習完畢,雖他已與黃女和解獲撤告,檢方不起訴,但他犯後自願放棄受訓,永和警分局也函報警察局訓練科轉報保訓會辦理廢止受訓事宜,當不成警察。

中時 陳志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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