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姓美術老師被控在美術班下課後,假藉了解女學員學習目的,獨留女學員討論,強行對女學員親吻臉頰、3度喇舌,還以勃起下體磨蹭她大腿,事後劉男雖與受辱女學員和解,但對方拒絕給劉緩刑。台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劉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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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達志影像)[/caption]
判決指出,劉男在台北市某美術班擔任美術老師,2016年4月間,趁美術課下課時,假藉欲了解女學員學習目的為由,要求對方留下討論。女學員遂將隨身包包放置教室後方桌子上,但劉趁她放包包時,將教室門關上,隨即伸手抱住她,親吻她臉頰、嘴巴喇舌。
劉見女學員欲反抗,以右手將她頭部壓制於其左肩,並以左手在她上背部至臀部游移撫摸;女學員將頭轉開,身體往後靠,以防止劉親吻,劉強將她頭部扳正強吻喇舌,女學員身體左右扭動、往後靠試圖掙扎抵抗,劉仍以勃起之生殖器,隔著牛仔褲磨蹭她左大腿。
女學員因驚嚇過度不敢動,劉持續親吻她嘴唇喇舌後才放開。女學員等劉鬆手後隨即拿起包包衝出教室離去。事後女學員報警處理。
法院審理時,劉認罪且與被害人和解,法官審酌劉對被害人造成身心傷害,迄今仍未獲被害人宥恕,甚至被害人透過律師表示希望不要給劉緩刑,法官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劉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可上訴。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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