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寵物業換證倒數 儘速換證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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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去年公告修訂《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將貓列入特定寵物,經營犬貓繁殖、買賣或寄養業者須於1年內,即今年10月17日前完成換證,屆期北市動保處將啟動稽查。

為協助寵物業者清楚了解修法內容及申辦注意事項,北市動保處自去年11月起積極舉辦業者說明會及實地輔導,已舉辦多次法規修正、業者申辦許可說明會及座談會,邀請現有特定寵物業業者及經營貓之寵物繁殖、買賣、寄養等相關業者與會。

動保處強調,過去只有經營狗繁殖、買賣、寄養須受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規範,近年飼養貓的數量大幅增加,此次修法將貓納入特定寵物,販售貓隻以及提供貓寄宿服務的旅館業者,皆須申請,緩衝期只到今年10月17日。

動保處提醒,屆期未取得許可證而經營犬貓繁殖、買賣及寄養業,經查獲將依《動物保護法》裁罰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不得繼續營業,業者務必加速換證及申辦腳步以免受罰。

動保處長宋念潔表示,此次修訂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除大幅度修正飼養設施規範外,也增訂寵物店家的專任人員資格條件,並需有配合的特約獸醫師作為其諮詢對象,及買賣業者需和寵物登記站簽約等規定。

她說,另因北市現行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範,寵物寄養及買賣業者申設地點僅能於商業區內有條件經營,若業者有任何疑問或需協助勘察設施是否符合新制規範,皆可致電動保處(02)87897158洽詢。

中時 張立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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