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直播盛行,家長對於未成年使用網路應多加把關。大陸廣東佛山一名11歲小六男童,遭到41歲女直播主誘騙「裸聊」,更「斗內」了對方一萬多元人民幣(約4.5萬元新台幣)。該名女直播主也因犯下猥褻兒童罪被法院判刑3年。
根據《央視網》,《央視》社會與法頻道CCTV12《法治深壹度》節目近日披露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性權益的案件。
去年8月暑假期間,佛山市順德區一名六年級的男童小陳(化名)的父親發現,兒子的作息規律與上學期間有了很大不同。父親隨後得知,11歲的兒子晚睡竟然是在社交軟體上,與女直播主聊天。更誇張的是,雙方進行的是裸聊,且兒子還先後向對方打賞了共一萬多元人民幣。
小陳父親憤而報警,經調查,小陳是在應用程式上的彈出式廣告誘導下,用外婆的微信在平台上成功註冊儲值後與女直播主聊天。這名周姓女直播主,以色情的言語與嫵媚的動作誘騙小陳,稱儲值多少錢就可以脫一件衣服,讓小陳慢慢淪陷。
根據報導,周女家住廣西,今年41歲,育有2子,平時開直播補貼家用。警方表示,周女借助網路社交平台,引誘未滿14歲的未成年人,以裸聊的方式暴露身體隱私部位,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並於去年12月被順德區人民法院判處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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