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台北黃姓人夫被控瞞著妻子到按摩店4次性交易,今年3月還叫小姐到府按摩,兩人在床上「上上下下」的影片也曝光。法官審理後,判黃男應賠妻子5萬元,全案可上訴。
黃妻抓包丈夫以按摩的名義進行性交易。(圖/翻攝自免費圖庫 pixel)
判決書指出,人妻與丈夫結婚6年,不過人妻意外發現丈夫透過LINE,向暱稱「香香」的女子洽談性交易,從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間共有4次,今年3月丈夫甚至把香香帶回家,並在床上進行「口部按摩」,種種行為嚴重侵害她的配偶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憤而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
黃男辯稱,妻子非法取得私人對話,不能當作證據,況且雙方只是洽談按摩事宜,並非前往色情行業。再者,妻子主張他帶小姐回家口部按摩,但那只是到府按摩服務,並未做出踰矩行為。
台北地院法官審理時,假如黃男只是純洽談按摩,為何要強調「瘦的、屁股翹、小小的」等女性身材特徵,而非按摩技巧;此外,對話中還提及「點台」、「外出」等坊間色情業者與消費者間常用的暗語。對此,人夫承認有在2022年5月5日、2023年2月9日前往按摩店消費,並進行半套性交易以解決生理需求,可見香香確是色情業者。
法官審理時,影片中黃男與女子都在床上,而女子臉部靠近男子下體,男子下半身呈現赤裸,但依照常理一般女按摩師並不會在服務過程中與客人近距離肢體接觸,更不可能將臉貼近客人的私密處,因此判定兩人確實就是在口交。不過,考量到黃男這麼做只是為了滿足生理慾,與一般外遇不同,最終判他應賠償妻子5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