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塗豐駿/新北報導
今(14)日清晨5時許,一名老翁騎機車迷途誤上國道,在國1林口南下路段逆向行駛,在內側車道與一輛自小客車擦撞後摔車受傷送醫,所幸並無生命危險。
機車誤上國道逆向擦撞內車道摔車。(圖/翻攝畫面)
國道警方5時許獲報,一輛普通重型機車逆向行駛在南向林口路段,立即通知交控中心監看CCTV,並派遣巡邏車實施攔截,該機車隨即在國道1號南向40.3公里與小客車發生擦撞後倒地。警方通知救護人員到場,檢傷發現機車騎士老翁(81歲)右手骨折、氣胸及身體多處挫傷,送醫後幸無生命危險,送林口長庚醫院就醫。
騎士誤上國道一路在內車道逆向。(圖/翻攝畫面)
自小客車擦撞機車後照鏡斷裂。(圖/翻攝畫面)
警方初步調查,黎翁疑因路況不熟,研判期普通重機從國1號桃園交流道南向出口逆向騎上主線車道,一路逆向往北行駛至林口,國道警獲報後立即調派多部巡邏車趕往攔截。
李姓女子(31歲)駕駛小客車行駛到國1南下40.3公里處內側車道,見黎男騎車逆向而來,閃避不及與他發生擦撞,黎男隨即摔車受傷,另名駕駛張姓男子(36歲)閃避不及,車輛撞到倒地的機車,2部轎車駕駛酒測值均為0,黎翁因氣胸無法酒測。
警方表示,黎男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6款,可處6千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罰鍰,將依法製單舉發,另涉違反公共危險罪亦將移送地檢署偵辦。
警方指出,6月30日起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施行,新增第43條1項6款規定,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迴車、倒車、逆向行駛等行為,納入第43條危險駕駛處罰;提高罰鍰上限由新台幣2萬4千元提高至3萬6千元。並吊扣牌照6個月。
警方呼籲,民眾如不慎逆向誤上國道,應減速慢慢往外側車道移動後停靠,點亮大燈不要熄火,下車後找尋安全場所,利用高速公路「1968App警政報案」直接向該路段公路警察大隊報案爭取時效,等待警方到場協助,切忌繼續行駛,以免造成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