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大膽去做」、「大膽用」!新北市一名有性障礙的已婚王姓男子,2016年同意老婆與友人蕭男發生性關係,2017年離婚當天,前妻就與王男閃電結婚,王男調查後發現,2人2015年就開始偷情,還到新北市樹林的河濱公園陸橋下「打野砲」,隔年父親節又在花蓮民宿發生性關係,氣不過被戴綠帽,怒對蕭男提告。
法院審理時發現,王男2016年10月曾表示「我願意老婆與小強進一步交往」、「我同意老婆可以跟蕭男交往,可以有親密關係」。還向蕭男保證「你就大膽去做沒關係」、「我意思你就大膽用啦」。
但王男說,因妻子威脅若不讓她出門,就要拋棄小孩離家出走,才會同意老婆與蕭男發生性關係,但他強調,其實早知2人2015年就開始偷情,才會在2016年同意2人發生性關係。
法院審理後判處蕭男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民事部分,認定蕭男破壞王男婚姻,須賠償30萬元。
中時電子報 張國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