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未盡移工防疫管理職責 將處最高30萬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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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確診案例持續增加,勞動部表示,依「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裁量基準」規定,雇主應辦理職前講習,提供移工衛生健康法令及資訊,以及善盡保護移工人身安全等責任,雇主若未善盡開管理責任,依《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9款規定,應處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

為防範肺炎疫情,移工若需出入醫療院所,包含前往醫療院所照顧被看護者或陪伴就醫,雇主應提供口罩供移工使用,並提醒移工全程佩戴及每天更換,口罩如有破損或弄髒應立即更換;移工外出至人多或密閉場所時,應做好咳嗽戴口罩、肥皂勤洗手,避免去傳統市場、醫院等人多場所及接觸野生動物等。

雇主若未善盡上述管理責任,已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9款規定,經限期改善未改善者,應處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並依《就業服務法》第72條規定廢止許可,及管制2年不得再申請移工。

為加強向在台移工宣導防疫安全,勞動部自20日起將多國語(含中文、英文、印尼文、越南文、泰文等語言)的防疫注意事項,置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的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資訊網站進行宣導,並於27日起透過勞動部移工入境接機服務,向入境移工辦理防疫宣導,並同步透過外語廣播節目向移工宣導;此外,勞動部已於今(29)日運用「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發送防疫資訊簡訊給移工,並將儘速發函請仲介公(協)會及各大工商團體, 提醒雇主應落實移工防疫措施,並轉知防疫資訊。

勞動部再次呼籲,移工自國外入境時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雇主協助移工主動通報機場檢疫人員;入國14天內如出現疑似症狀,可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 「1922」(或 0800-001922)或「1955」專線協助進行通報。相關多國語之「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疫資訊,請雇主、仲介公司及移工參閱「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資訊網站」的最新消息。

中時 李柏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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