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長鄭文燦12日主持市政會議時宣布,科長以上主管職3年就要啟動輪調、6年天花板一到強制調動,以歷練不同職務,強調「市長也只能做8年」,不能再有「流水的區長、鐵打的課長」,預計今年9月前各單位完成輪調。
桃園人口突破225萬人,公務員員額上限從7200人提高到9000人,人事處也提出新的人事輪調計畫,市長鄭文燦12日在市政會議上宣布3+1計畫,未來同一職務任滿3年,可彈性緩調1年,原則3+1年就要啟動輪調,最多6年、非調動不可,請各局處首長、區長盤點目前各科室主管任期,以主管職務為主,給副局長、主祕和科長有更多歷練的機會,累積經驗值。
「市長最多也只能做8年!」鄭文燦說,科長都不動是不對的,他以警政署「6年條款」為例,強調像保防單位「人地不宜久留」,6年就要調動,「就算民代來關說也無效!」強調公務員也該比照辦理,不能一直只做一件事情,會讓經驗值萎縮。
消息一出引發在場局處首長譁然,有局處長反映有主祕當了十多年,直言無合適位子可調動,鄭文燦聞訊修正:「主祕涉及高階職務,要看家、顧家,可以排除!」但他也不禁嘆:「任期比市長還要久!」指示特殊情況要專案檢討,其他則要調動,請副市長李憲明負責召集,副局長等一層高階主管則採跨局處互相調動,「副局長不能歷練別的局處,就是要等局長走啊!」
鄭文燦舉例,水務局可以跟環保局、都發局可以跟地政局、新聞處可以跟觀旅局互調,因為業務性質類似,他也提到,區公所課長也要比照辦理,「流水的區長、鐵打的課長」,課長做6年、區長都換了3、4個了,這樣不對,強調自己很注重人事的管理,安定的原則也讓桃園沒有太大流動,桃園市府升遷機會多,希望可以活化,否則待在同個位置久了,優點是經驗豐富,但缺點是不易採納新作法。
中時 蔡依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