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內價不實 消基會點名外送平台3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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瞄準懶人商機,外送平台正夯,消基會10月底針對5家外送平台做調查,發現APP系統標示的餐費,有部分高於在店內消費的金額,並點名唯一標榜有「店內價」的foodpanda,部分餐廳的「店內價」還是比在店內消費的價格高,違反定型化契約應記載跟不得記載事項、消保法對消費者保障的規定,屆期不改可對外送平台業者開罰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消基會開記者會,直指外送平台有價格標示不實的問題,左起消費者報導雜誌社副社長張琬萍、右為消基會副董事長陳智義。(潘千詩攝)

5大外送平台有價格標示不實的問題。(潘千詩攝)

消基會實測國內網路美食外送平台foodpanda、Uber Eats、有無外送、foodomo、Deliveroo等5家,發現APP登載的餐食費用,有部分出現高於在店內消費金額的情形,有價款標示不實的問題。消基會以同一家餐廳的鯛魚飯為例,餐廳自行外送僅80元,透過外送平台要110元。

消基會副董事長陳智義表示,檢視foodpanda標示「店內價」、「非店內價」的資訊,但比對費用發現,有部分餐廳的「店內價」高於消費者實際上在店內消費的金額;如果是要賺取外送利潤,應在平台告知會有價差,若消費者同意就沒問題,但不能用讓消費者誤會的方式告知。

對此,foodpanda公關周宜潔表示,有人工審核,一旦發現有價格不實問題,會立即更改。

另外,消基會也接獲投訴,因錯過外送員送餐時間,沒能及時取餐,事後電詢客服,得到的答案是無法退費,餐食由外送員自行處置;反過來外送給付遲延,消費者不能拿遲延送達解約,也不能退錢,這樣公平嗎?都是消費者不對,就違背公平性,這類的定型化契約違反消保法。

消基會表示,外送平台會因合作餐廳、外送交通條件、沒有外送員等不可歸咎於消費者的因素,將餐廳訂單爆滿及延遲送餐的訂單,在未經消費者的同意下,逕自取消。

消基會呼籲衛福部,應儘速修訂《以通訊交易方式訂定之食品或餐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範外送平台業者於契約清楚標示外送商品店內價或非店內價、以及可歸責消費者的受領延遲的商品處置資訊,以保護消費者的權益,也導正業者錯誤的經營方式,另呼籲外送平台業者應將資訊公平性、正確性及確定性應落實,至於消費者,消基會建議,收貨先檢查、拍照存證,留下證據。

(中時電子報)潘千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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