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桃園陳男因不滿偵辦違反個資法,今年6月以匿名方式兩度在臉書留言恐嚇,還張貼槍械照與標記地點,桃園警分局循線查獲後移送偵辦;桃調查訊時,陳男坦承犯行,檢方偵結依法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事發在今年6月10日,地點位於桃園市蘆竹區,當時一名22歲的陳姓男子以匿名方式,在臉書留言「請張姓檢察官出來下跪道歉,不出來我請你吃子彈跟炸掉地檢署」,還張貼槍械照片並標明桃園地檢署。
不僅如此,同月28日陳男以相同方式在臉書留言,不過增加一名劉姓檢察官「請劉姓、張姓檢察官出來下跪道歉,不出來我叫炸掉地檢署、拿槍掃射地檢署」等語,並留言標記桃園地檢署,以此方式恐嚇,桃園警分局循線查獲後移送偵辦。
桃檢複訊時,陳男坦承犯行,並解釋因不滿檢察官偵辦時違反個資法處理方式才留言,不過由於陳男臉書留言截圖與槍械照片等證據罪證確鑿,足認犯行明確,因此檢方偵結依《恐嚇公眾安全罪嫌》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