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行竊失風然後狠心傷人!南港一位富商為女兒聘請助理,助理的男友偶爾也會代班,但此人卻起了貪念,有天趁富商外出偷了他37條白銀,嫌犯的起訴書內容也曝光。
李男行竊畫面。(圖/翻攝畫面)
據起訴書內容,全案發生在去年(111年)8月21日下午,地點是北市南港區某豪宅,有侵占前科的38歲李男,是該吳姓富商女兒聘請助理的男友,李男平時也會幫該富商開車,故對被害人住處環境相當熟稔,當天李男得知吳姓富商外出,拿著鑰匙跟感應扣潛入,偷走對方放在床底下行李箱內的白銀,合計偷了37條價值68萬元新台幣。
李男刻意低頭迴避監視器鏡頭。(圖/翻攝畫面)
但李男正要離開時,吳姓富商恰巧返家,李男竟把對方右手反折在後,接著將之推倒,然後邊用衣服遮臉,邊從社區逃生梯旁的1樓窗戶爬出逃走,吳姓富商事後送醫被檢查出有下背痛、疑似腰椎滑脫及右側肩膀拉挫傷等傷勢。
李男搭電梯時身影被拍下。(圖/翻攝畫面)
社區保全當下聽到吳姓富商呼救趕忙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及訊問相關人等,旋即辨認出嫌犯就是李男,持搜索票跟拘票前往桃園楊梅區的金山街逮人,但李男被偵訊時對犯行完全否認,還開始亂扯:「我是要讓別人誤以為我有在這上班,隨後就走逃生梯去2樓等人,這個舉動是要讓別人誤以為我沒有離開社區,我後來到了社區8樓就下樓,再返回停車場繼續搬貨。」
但吳姓富商的女兒呂姓女子說,當天她沒有委託李男來社區幫忙,李男也知道她把門禁卡都放在哪,加上受傷頗重的吳姓富商表,當天發現對方想逃跑,後來就被打,而社區的張姓保全也證稱,在搶案發生前1個月,就發現李男頻繁進出。
檢方審酌從李男身上扣押的新台幣114,000元、被害人門禁悠遊卡、犯案衣著等證物,跟監視器畫面,最後認定他「犯行明確」,依準強盜罪起訴,也同時建請法院宣告沒收其犯罪所得,如不能或不宜執行沒收時,依法宣告追徵其價格,李男對雇主恩將仇報,接下來得面對相關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