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衛福部擬訂出醫療特材核定費用上限,但遭外界質疑,近日再度公告以「醫材比價網」功能分類的院所收費百分位為管理特約院所收費極端值,消基會透過「醫材比價網」調查發現,以人工心律調節器為例,同款式的調節器價差竟有達3.48倍,而生物組織心臟瓣膜甚至價差達9萬2500元。
據消基會調查,以人工心律調節器來看,價差倍數有達3.48倍,如「美敦力安信諾核磁共振植入式心臟節律器(雙腔)為例,台安醫院收費達6萬9600元、但台南市立醫院僅收取2萬元,價差達4萬9600元、3.48倍。
而再以生物組織心臟瓣膜為例,如「愛德華英特迪醫利人工心瓣膜系統」為例,亞東紀念醫院收費達42萬6387元、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則僅33萬3887元,價差達9萬2500元、1.28倍。
消基會秘書長吳榮達表示,健保署擬把差額醫材的極端值交由各專科醫學會訂定,「但這無非球員兼裁判」,而健保署也不願公布「極端值」或是哪些醫院超過極端值,罔顧民眾知的權益。
「民眾不可能因為價差就從台東赴台北就醫」,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說,況且一般民眾如要動如心臟節律器等重大手術,往往會選擇與自己熟識的醫院,但價差過大又影響民眾的權益,她指出,目前台灣的醫療市場人有約70%是由健保全額給付、逾2成為全自費市場,此次訂定極端值的差額醫材僅占約3%多,「訂極端值不會讓好的醫材進不來」。
消基會呼籲,政府應全面性檢討自付差額醫材收費亂象,制訂差額上限值,堅守特材極端值管理與監控權責,賦予異常極端值的強制性規範,而極端值的訂定應由政府部門制定並加以公開,讓民眾有所憑依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