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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二隊於去年8月偵辦販毒案向上溯源,發現一名50歲曾姓男子涉有重嫌,經常搭乘高鐵南北運毒,警方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在蒐證完備後,警方持搜索票於高鐵站前將曾男拘捕到案並前往住處搜索,查獲數包毒品粉末、行動電話和贓款1萬2千元,案件經檢察官偵結後,今年3月底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對曾男提起公訴。
警方說明,曾男居住於臺中市霧峰區,平日販毒為生,見毒品市場龐大有利可圖,為了方便運毒到烏日區高鐵站附近租屋,為求增加客源,還打出「打造快遞神話」的招牌,刻意挑選尖峰時段和人潮擁擠時,搭乘高鐵面交,躲避警方追緝。
案經追蹤蒐證多時,警方趁曾男再次運毒時,立即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在高鐵站前將他逮捕到案並前往住家搜查,起獲海洛因7包、安非他命5包、毒品咖啡包8包、卡西酮粉末1包、愷他命3包、電子磅秤3台、玻璃球1支、行動電話4支、贓款1萬2千元等證物,案經檢察官偵結後,認曾男犯罪事證明確,於今年3月底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對他提起公訴。
警方指出,此次行動彰顯警方打擊毒品犯罪之堅定立場,也在民眾心中樹立打擊毒品犯罪之決心,提醒民眾毒品會影響社會、家庭和個人,販賣毒品害人害己,施用毒品會傷害身體健康,且易受毒品控制而做出傷天害理的事情,警方對於毒品犯罪採取「零容忍」態度,再次呼籲遠離毒害幸福永在,珍惜生命拒絕毒品。(CTWANT)
《中天關心您|少一份毒品、多一份健康!珍惜生命請遠離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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