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美/綜合報導
黃子佼爆出加入偷拍論壇「創意私房」持有7部未成年性影片,消息引發各界撻伐,而其經紀公司則回應,黃子佼是不知法令修改而觸法;對此,黃捷怒批,黃子佼的行為不叫性癖,那叫犯罪。
藝人黃子佼去年因捲入MeToo風波,形象跌入谷底,雖然近來獲不起訴處分,但檢方在調查過程中發現,他持有7部未成年少女的偷拍不雅片,再度引發爭議;對此,黃子佼經紀公司發出聲明表示,「這些影片是2023年國家課予刑事處罰前早已下載,然持有行為持續至新法通過後,他因不知法令修改而觸法」。
針對黃子佼經紀公司的回應,民進黨立委黃捷昨天(4日)在臉書發文怒批,黃子佼花錢購買偷拍論壇影片,其中有7部是未成年少女,那不叫性癖,那叫犯罪。
黃捷進一步指出,去年性暴力防制四法開始施行,持有、散布兒少性影像以及製造Deepfake性影像,都是刑事犯罪。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自拍、製造性交或猥褻行為之性影像案件,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散布兒少性影像,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則由行政罰修正為刑罰,最高處1年有期徒刑;境外犯散布兒少性影像罪,都納入處罰,以嚴懲散布兒少性影像者。
面對這些性影像,黃捷直言,大家能做的,除了不斷修法嚴防、嚴懲,最根本的就是不要成為加害者。購買與偷拍,行為都一樣惡劣,都是助長性犯罪產業與市場的共犯,不值得同情。
黃捷以最近的日劇「極度不妥」為例稱,該劇的男主角是一位中年父親,面對日常各種騷擾問題,他說「不能對女兒說的話就不要說!不能對女兒做的事就不要做!」很想問那些製造、散布、持有、觀看這些影片的人,如果這些受害者是自己的小孩、親戚或朋友,到底作何感想?有女兒的黃子佼,又是什麼心情?
對於兒少性剝削影像,黃捷呼籲,請大家「不點閱、不下載、不轉發」,切勿以身試法。作為一個曾受數位性暴力所苦的受害者,看到這些事都非常不適,也不願再看到任何人受害。若有人不幸受害,衛福部建置的「性影像處理中心」也提供申訴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