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規定選舉宣傳至投票日前一晚10點,但《公投法》並沒明確規範,甚至當天都還能宣傳,引發立委質疑,公職候選人若同時是公投領銜人,恐在11月24日繼續宣傳,把公投當作選舉武器。對此,中選會主委陳英鈐受訪回應,領銜人身兼兩身份確實有此疑慮,但目前還不清楚個案狀況。
藍委江啟臣質詢時問,公投投票當天可否宣傳?陳英鈐說依法律可以,只能公投宣傳不能選舉宣傳,但內政部覺得不好,還需要個案認定;內政部次長陳宗彥則說,會跟中選會達到共識。
江啟臣追問,《公投法》沒有禁止投票當天可宣傳,也沒准用《選罷法》不得宣傳的規定,認為若公投宣傳,不涉及候選人宣傳,是沒有違法之虞的?陳英鈐則點頭回應,「還有30公尺的禁制區」。
由於事涉敏感,江結束質詢後,內政委員會召委管碧玲則突然「打pass」,提點陳英鈐等人要注意身份重疊的問題。
綠委蔡易餘質詢時則提及,候選人跟公投領銜人若身份重疊狀況,如台中市長參選人盧秀燕是反空汙公投領銜人,在投票當天若跳出來宣傳公投,卻穿候選人背心,把公投當作選舉武器,這樣該如何處理?還是次公投不應該跟選舉日同一天?
陳英鈐說,中選會一直很注意此事,但這需要個案認定,過去並沒有發生過,還需要研究。
待所有立委質詢結束後,原本坐在主席位置的管碧玲則突然開始問起中選會法政處,來了一段加碼質詢,指到底身份重疊該如何處理?中選會法政處長賴錦珖說,各縣市選委會都質疑過此議題,但如果以往發生案例可以歸納標準,當然也沒問題,但目前並無相關案例,屆時仍需要選監小組集體個案認定。
管碧玲則回應,連投票都有宣傳手冊、當天發簡訊算違法助選,政府若沒事先宣導違法樣態,投票日時隨個案認定恐會亂了套,「聽起來太害怕了,這件事到目前為止沒有標準」。
管直言對中選會所言無法接受,要求中選會跟內政部一定要專案討論,有明確的指導規範。
中時 郭建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