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少婦與結婚後,漸漸發丈夫有許多「衛生」怪僻,讓她非常受不了,訴請離婚。她爆丈夫不但不愛洗澡,小便喜歡尿進寶特瓶存放在房間,就連子女都做出證言:「爸爸說瓶子裡的飲料不能喝,是尿尿。」
呂姓少婦說,兩人結婚10年多,育有一雙兒女,但丈夫婚後衛生習慣極差、價值觀也與自己相差太多,她控訴丈夫抽菸、不愛洗澡,穿過的衣服、襪子亂丟,身上長期有異味,而且先生小便不是在廁所,而是用寶特瓶小便,還放在房間裡面,溝通多次未改善,甚至對自己惡言相向,摔東西,對她根本是精神虐待,因此訴請離婚。
據《TVBS》報導,兒子也作證說,爸爸平常就會尿尿在寶特瓶裡,他曾跟妹妹在房間玩時,爸爸說「瓶子裡面的是尿不能喝」。丈夫蘇男辯解因為自己不希望孩子喝飲料,才用這樣說。一審法官認為,蘇男只是個人衛生習慣問題,但是他有提醒孩子就代表有顧及孩子健康狀況,沒有判准離婚。
但少婦不滿,再次上訴,表示丈夫在6年前開始到大陸工作,且先生重視工作,倆人倆聚少離多,感情早已消失殆盡,且對方的衛生習慣、價值觀溝通多次都未改善,不想後半輩子繼續跟他過下去。二審法官認為兩人婚姻難靠丈夫一人維持,且他長期在大陸工作,兩人實際上已經可以算是分居6年,判准離婚。
中時電子報 湯萱樂/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