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任油漆工的男子李昆霖,3年前因在工地喝酒被老闆何姓男子告誡而離職,隔月他酒後想起了此事,竟跑到油漆公司縱火,燒死何男的祖父等3名家人;歷審將李男判處死刑,最高法院認為原審有多項證據未調查,撤銷死刑發回更審。
最高法院撤銷理由共有3項,包括李男當時所穿的拖鞋檢出成分是否與起火處相同,其次是警大教授沈勝昂的鑑定報告未經具結有訴訟程序違法,最後二審沒有調查李男犯案是否受酒類影響陷入精神障礙,因此有判決理由不備的違法。
★中時電子報關心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中時電子報提醒您: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中時 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