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賀姓男子3年前與學妹及她的男友鄭姓男子一起喝酒歡唱後,返回鄭的住處休息,賀男趁鄭男熟睡之際,要求學妹與他嘿咻遭拒,他竟不以手指加以性侵,事發後學妹認為自己變髒了自殺獲救,最高法院依乘機性交罪將賀男判刑3年4月定讞。
2016年1月16日凌晨,25歲的賀男與國中時期學妹及鄭男飲酒後,一起返回鄭男位於新北的套房內休息,學妹與鄭男一進門就倒在床上睡著,賀男看到鄭男熟睡要求學妹到更衣室與他發生性行為,被學妹加以拒絕。
賀男不顧學妹反對,竟伸手摸她的胸部及下體,接著對她指侵得逞,學妹因日間工作辛勞再加上酒後不勝酒力,只能吃力地以手撥開阻止,後來因全身疲累無力抗拒,一旁的男友鄭男因睡死了只能任由賀男性侵女友。
隔天,學妹醒來察學身體有異狀,她傳LINE質問賀男,賀男坦承用手指加以性侵,她憤而提告;事後學妹難過地說「我變髒了」,她因此重鬱症並曾企圖吞藥自殺。
最高法院維持歷審判決,認定賀男犯行明確,考量他坦承犯行但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等情況,將他判刑3年4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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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