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團體逼著主管機關制定的新「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行政命令在6月15日施行以來,台灣治安宛如瞬間回到早期農業時代,警民謹從四維八德之道,社會充滿一片祥和,所有的刑案全都消失,外界批評,這根本就是要在選前替執政黨創造治安良好的假象,成為變相剝奪民眾知的權力的鴕鳥心態。
司改團體逼著主管機關制定的新「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對違反者施加懲處,使得檢警調如同驚弓之鳥,各單位看到此緊箍咒,根本一做二不休,完全今噤聲,發生刑案不能說,破獲刑案不能講,一切封鎖資訊,讓民眾隔絕在社會之外,只能透過網路獲取資訊及發聲。
檢警一手要杜絕假資訊,一手又逼著民眾冒著可能得到假資訊的風險去獲取自己所需的資訊,拿著保障當事人名譽及隱私權的名意當擋箭牌,將維護公眾安全利益放一邊。政府平常最喜歡放在嘴邊的「保障合法打擊非法」,難道就是透過封鎖消息粉飾太平,這豈是有為政府應有的作為。
從6月15日以來,治安單位與媒體間開始產生一股劍拔弩張詭異的氛圍,甚至不惜放話兵戎相見,一改過去融洽相處的模式。因為過去司法機關偵破各類大小刑案,偵辦單位莫不想方設法拜託媒體多發新聞,就是為了讓自己的績效讓大眾知悉,提振同仁士氣,甚至教育民眾各種犯罪防範手法。
即使發生刑案後廣為報導,至少偵辦單位還會保守的在可發佈新聞內說明偵辦進度,讓民眾感受到行動力。而意外事件發生,往往受到社會各界矚目,在管制範圍外,也會適度讓媒體進行採訪,這一切,都在6月15日之後改變。
警方目前完全實施「新三不政策」,也就是意外事件阻止採訪、刑案發生不說明、偵破案件不公開,不但自己將頭埋在沙裡,也完全將民眾矇在鼓裏。
各警政司法機關,每天大量的廣發各種暖心消息,包括協助老人回家、尋獲民眾遺失物、處理狗貓糾紛、疏導交通疏導移除路障、值勤日曬雨淋,民眾與警友致謝、社區治安座談、警局宣導會議、校園護童,甚至員警開辦減肥班等琳瑯滿目的溫馨小品。
這些作為,頓時讓民眾誤認為現在的警察是愛心媽媽還是樣版演員,幾乎都忘了警察的任務是打擊犯罪,試問?如此何以建立公權力的形象?
當檢警被「偵查不公開」這個緊箍咒困住,還自我無限上綱,自許遵守規定而封鎖各種消息之際,不得不就讓人聯想懷疑,是否因接近大選,在政治力介入要塑造治安假象,陷民眾於危險不義當中。否則,就應該要勇於還給民眾知的權力,讓司法做完整攤在陽光下接受民眾的批評與掌聲,而不是一昧的作繭自縛。
中時電子報 戴志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