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性侵遭判8年 秦偉仍堅稱無罪小中大bookmark_border收藏文章新增至偏好來源新增至偏好來源 發布: 2018/11/27 11:11 分享: 藝人秦偉被訴性侵案,台北地院認定他觸犯3件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8年,案經上訴,高院27日開庭,秦偉出庭時面對提問,他仍堅稱自己是無罪,隨即快步走進法院。遭女造型師及8名女子指控性侵的秦偉,被檢方依強制性交罪起訴求刑41年,但台北地院認定秦偉利用個人影響力,犯下包括造型師、女粉絲在內的3件強制性交罪,各判處徒刑4年,合併應執行刑8年,其餘被控強制性交部分因指述和證據有矛盾,所以均無罪。 ★請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中時 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