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劭/綜合報導
最近政治圈性騷擾爭議頻傳!日常生活更不乏慣犯出現。新北市一名王姓男子返家時,看見A女張貼社區公告,便搭住A女肩膀,不久後在社區辦公室拍打B女屁股,受不了噁男惡行,2女前往警局提告。新北地院也依性騷擾罪,判處拘役90日,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一名男子對女鄰居搭肩,不久後又去拍打另一名女鄰居屁股。(示意圖/inqimage)
根據判決書,王男、A女及B女均為同社區住戶,2021年8月間A女在社區電梯內張貼公告,王男見狀順手觸摸A女肩膀再搭住。1周後王男稱要替A女按摩,便突然雙手搭在A女肩膀上,順手揉捏肩部。
2022年10月間,王男在社區辦公室內,伸手拍打B女的臀部,受不了噁男惡行,A、B女前往新北市警局永和分局報案,由新北地檢署偵結起訴。
新北地院審理時,王男辯稱有觸摸A女,但A女沒有拒絕他,他打算替A女按摩,但A女不說話也沒有拍掉他的手,因此他認為沒構成性騷擾。
但法官勘驗A女證詞及監視器畫面後,認定王男觸摸A女的肩膀範圍,屬於身體隱私部位,確實為性騷擾,故不採信說詞。
至於B女事件,王男辯稱自他請B女喝飲料,B女罵他三字經,他才會摸對方,且他僅有摟B女的肩膀。
但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後,發現王男確實伸手拍打B女臀部,後來B女身體向前一縮等,確實為性騷擾行為。
法院審酌後,依犯性騷擾等數罪,應執行拘役90日,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中天關心您|拒絕性騷擾及性暴力,尊重身體自主權,請勇敢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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