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女師13年2度兒虐!校方僅解聘1年 家長怒「應永不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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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貴翔/台北報導

台中大里區一名陳姓女教師在13年內2度被投訴兒虐成立,各罰8萬、16萬元,但校方以輔導為由只記大過,後來才決議解聘1年。但許多家長對此不滿,認為陳姓女教師已明顯不適任,應該永不錄用才對。

人本基金會今(4日)偕家長招開記者會要兒虐教師滾出校園。(圖/人本教育基金會中部辦公室)

人本基金會今(4日)偕家長招開記者會表示,台中某國小陳姓女校師去年11月遭控訴多次體罰、強迫餵食、甚至讓學生互毆,還稱學生是奴隸,貼標籤「庫存學生」,遭認定違反兒少法重罰16萬元,而陳姓女教師也被發現13年前也因類似形況被台中縣社會處查處8萬元,為台灣首位被二度開罰的不適任教師。

家長就指出他的孩子就是被庫存的學生之一,陳姓女教師會將班級分組,然後再供組長挑選出不聽話的孩子,這些沒人要的就是「庫存」學生,而且還曾聽到班級錄音,陳姓女教師竟然讓發生糾紛的學生互毆,甚至還有學生在旁喊說「打呀!快打」,認為教評會決議僅「解聘1年」不能接受,認為應該要永不錄用才對。

人本基金會表示,對於教師遭兒少法開罰,但是卻仍繼續執教的情況在台中並非首見,人本就掌握至少還有5名不適任兒虐教師仍流竄在台中市的校園。今年4月台中市政府才因縱容兒虐幼教師遭監察院糾正。

台中市教育局表示,該教師因屢次違反兒少相關規定,已非初犯,學校教評會決議處以該教師解聘1年不得聘任之處分;本局對不適任教師,秉持勿枉勿縱原則,如有違法一定嚴辦,以維護學生受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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