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梁姓男子搭公車時竟趁鄰座男高中生熟睡時,伸手突襲他的褲襠「套弄」下體,更可惡的是他隔2日在搭車時竟再次猥褻同一男高中生,事後遭司機報警送辦。法院審理時,因梁男已支付12萬元和解,判他有期徒刑9月,得易科罰金27萬,緩刑3年,可上訴。
新竹男子搭公車趁機猥褻男高中生遭判有期徒刑9月,得易科罰金27萬元,緩刑3年。(示意圖/Pixabay)
判決指出,2022年10月3日晚間10時許,梁姓男子自新竹火車站搭車後,見鄰座男高中生熟睡,竟伸手握住他的生殖器進行套弄,2天後他搭車又遇到該名男高中生,竟然再度趁他熟睡故伎重施,男高中生驚醒後請司機協助報案將梁姓男子扭送警局。
新竹地院審理時,根據公車監視器畫面確認梁男犯行屬實,但法官考量他已支付12萬元達成和解,顯見有悔意,因此判處有期徒刑9月,得易科罰金27萬元,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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