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艦長「亂上酒醉女官」未遂!輔導長竟「離譜壓事」瞎勸:他有家庭,妳拿19萬退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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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江宜潔/綜合報導

時間回到2019年,海軍168艦隊發生一起「鳳陽艦呂姓艦長性侵女軍官未遂」事件,結果一名曾掩蓋呂男行徑、遊說女軍官放棄究責的陳姓輔導長,遭海軍高層處分「怠忽職責」記2支大過後汰除。事後,陳男不服提行政訴訟,稱自己是為「維護艦長領導威信」,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海軍處分並無不妥故駁回,全案可上訴。

根據《蘋果新聞網》報導,鳳陽艦2019年5月21日完成台灣東北部海域偵巡任務後返回基隆港泊靠,直到隔日晚間在營外餐廳舉辦會餐,不料氣氛熱烈、多人喝醉之際,呂艦長赫然發現一名醉倒的女軍官,便自告奮勇稱要帶她回艦。

沒想到,該名女軍官當晚並未安全返回,而是被呂艦長帶到旅館企圖性侵,直到她驚醒後發現對方沒穿衣服,且還正脫著自己的衣服,便嚇得趕緊逃到廁所打電話向上級長官求救。憲兵獲報趕抵偵辦後,海軍艦隊指揮部過了3天也火速處分呂艦長撤職。

時間回到2019年5月間,海軍168艦隊發生一起「鳳陽艦呂姓艦長性侵女軍官未遂」事件。(示意圖/與本案無關/pexels)
時間回到2019年5月間,海軍168艦隊發生一起「鳳陽艦呂姓艦長性侵女軍官未遂」事件。(示意圖/與本案無關/pexels)

海軍艦隊指揮部調查發現,被害女軍官2019年5月24日曾傳LINE訊息,向陳姓輔導長反映22日遭呂艦長性侵未遂一事,且23日還在電工間被對方摸耳垂、後頸等性騷擾舉動。

令人震驚的是,陳男得知後卻回撥語音電話,表示呂艦長已有家庭及小孩,希望此事就此作罷,建議女軍官不要向上級反映遭性侵未遂,並自願提前離退,接著再向呂艦長索賠19萬元,作為未服滿現役退伍之補償。

事後,海軍艦隊指揮認定陳男遊說女軍官放棄究責一事,確實構成《陸海空軍懲罰法》之「怠忽職責」事由,應懲處記2支大過,並於後續召開人評會決議陳男不適服現役,核定退伍。

陳男不服丟官提起行政訴訟,強調他的職務立場為「維護艦長領導威信」、「凝聚單位向心」,且當時女軍官和呂艦長案情敘述不符、真相難明,他希望釐清後再向上級回報並非「怠忽職責」,尤其相較於2016年雄三誤射事件同樣「怠忽職責」的副艦長僅處2小過,自己的2大過明顯違反比例原則,認為海軍懲處違誤應撤銷。

海軍司令部對此駁斥,陳男身為單位政戰主管輔導長,在獲悉違反性別分際事件後竟未協助被害者提起相關法律途徑,也未循回報機制向上級單位反映,是「掩蓋事證」的主要行為人,且後續引發媒體報導、未做好風險管控,嚴重影響政戰幹部功能及官兵信任,屬怠忽職責。此外,本次違失行為動機和雄三飛彈誤射事件不同,無所謂違反比例原則問題,認為法院應判決陳男駁回訴求。

法官審酌,陳男向被害者遊說過程有錄音為證,認定陳男確實在獲悉違反性別分際的重大安全狀況事件後,並未按照職責即時向上反映及處理,反而力圖掩飾、積極勸阻被害人不依法定程序申訴,積極掩護重大軍紀維安事件,確實怠忽職責,故海軍懲處無違誤,最終判決陳男撤銷懲處訴求駁回,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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