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恆大地產18日公布,收到大陸證監會通知,對恆大地產在年報中虛增收入等違法行為作出多項懲處,包括對恆大罰款人民幣41.75億元(以下同,約新台幣183億元),並指董事長許家印「手段特別惡劣」,終身禁入證券市場。
中國恆大地產公布,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經證監會查明,恆大地產、許家印、夏海鈞等人涉嫌違法行為主要有3項。
一、恆大地產披露的2019年、2020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透過提前確認收入方式財務造假,導致2019年恆大地產虛增收入2139.89億元,占當期營業收入的50.14%。對應虛增成本1732.67億元,虛增利潤407.22億元,占當期利潤總額的63.31%。
2020年恆大地產虛增收入3501.57億元,占當期營業收入的78.54%,對應虛增成本2988.68億元,虛增利潤512.89億元,占當期利潤總額的86.88%。
二、恆大地產於2020年發行的4筆債券,總額為126億元的債券以及於2021年4月27日發行規模總額為82億元的債券,發行文件分別引用存在虛假記載的2019年、2020年度報告的相關數據,涉嫌欺詐發行公司債。
三、恆大地產未按規定及時披露相關訊息,包括恆大地產未按期披露2021年度報告、2022年中期報告及2022年年度報告、未按規定披露重大訴訟仲裁的情況、未按規定披露未能清償到期債務的情況。
證監會指出,2023年8月10日,恆大地產公開披露2021年度報告、2022年中期報告、2022年年度報告,上述定期報告的披露日均超過規定報送並公告日。恆大地產未依法按時披露定期報告。
在重大訴訟仲裁方面,截至2023年8月31日,恆大地產自2020年1月1日以來,共有1533筆重大訴訟仲裁事項(涉案金額5000萬以上)未按規定及時予以披露,涉及金額高達4312.59億元。
關於未能清償到期債務,證監會表示,截至2023年8月31日,恆大地產自2021年1月1日以來,共有2983筆未能清償到期債務未按規定及時披露,涉及金額亦達2785.31億元。
證監會表示,恆大地產時任董事長許家印全面管理恆大地產各項業務,授意其他人員虛增恆大地產年報業績,「手段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同時作為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實施上述違法行為」。
除許家印外,恆大集團時任董事局副主席兼總裁夏海鈞,實際統籌管理恆大地產日常經營事務,「組織安排編制虛假財務報告」,「手段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恆大集團時任財務總監潘大榮,實際負責恆大地產的財務審計,「組織統籌年報財務造假工作」,「行為惡劣,情節較為嚴重」,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恆大地產時任副總裁兼財務中心總經理、中國恆大新能源汽車集團有限公司時任副總裁潘翰翎,曾任恆大地產經營中心負責人,「參與實施了2019年財務造假相關工作」,「行為惡劣,情節較為嚴重」,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恆大地產時任總裁柯鵬,負責恆大地產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參與審議恆大地產2020年年度報告並簽字,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恆大地產時任總裁甄立濤,負責恆大地產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參與審議20恒大02債券等發行文件並簽字,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恆大地產時任副總裁錢程,參與審議恆大地產2020年年度報告並簽字,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中證監針對恆大地產披露2019年、2020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的違法行為,進行多項綜合處罰:
一、責令恆大地產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41.75億元的罰款。
二、對許家印給予警告,並處以4700萬元的罰款。
三、對夏海鈞給予警告,並處以1500萬元的罰款。
四、對潘大榮、潘翰翎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900萬元的罰款;
五、對柯鵬給予警告,並處以300萬元的罰款;
六、對甄立濤處以200萬元的罰款;
七、對錢程給予警告,並處以20萬元的罰款。
證監會表示,許家印決策並組織實施財務造假,夏海鈞組織安排編制虛假財務報告,兩人都是「手段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擬決定對許家印、夏海鈞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潘大榮、潘翰翎採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恆大地產表示,公司將持續關注上述事項的進展,就上述處罰「放棄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本次行政處罰最終以證監會的正式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決定為準。(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