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蕭低勾!某前立委辦公室主任張姓男子,5年前犯下涉嫌襲胸、猥褻2位女記者的惡行,全案纏訟到今年(2024年)初,他涉猥褻被判刑定讞,涉性侵部分再被判3年2月。
某前立委辦公室主任,對2名女記者做出襲胸等性騷舉動。(圖/示意圖,AI生成)
全案始於2019年2月22日下午3點多,當時張男舉辦的春酒餐會剛結束,他邀約也有來餐會的女記者A,一起去北市某間錢櫃KTV續攤,而在餐會上被女記者A邀來的女記者B也一起被邀去,3人於是開一間包廂唱歌,張男也在此時開始伸狼爪。
跟女記者A合唱到一半,張男摟住對方肩膀,再用左手襲胸,女方嚇到閃躲,但張男持續犯行,也不顧她抗拒繼續摸腰部跟裙子裡面襲臀「違反原告意願而為猥褻行為得逞」。
女記者B也逃不過狼爪,被張男用左手肘頂右胸,又被強摟、襲胸,張男同樣不顧她躲閃及抗拒,繼續多次猥褻,後來其中一名女記者醉倒,但幸運地找到朋友把她接走。另一位女記者就沒那麼好運,聯絡的朋友沒辦法來,她只好跟張男共乘計程車,想先送他回辦公室,但沒想到張男硬要去汽車旅館,唬弄她「把我送到汽車旅館你再離開」,結果又被「魯」進房間內,張男最後竟把她強壓在床上企圖性侵,所幸被這位女記者逃脫跑去報警。
張男旋即被逮捕,起訴,官司一路打到最高院,今年初最高院依張男涉犯2個強制猥褻罪,各判處1年4月徒刑定讞,他另外被指控性侵其中1名女記者部分,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依他涉犯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2月,此部分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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