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大媽們強開榴槤「試吃」!河北超市開業遇「零元購」網炸鍋

大陸河北省邢台市一家超市近日因榴槤促銷活動引發爭議,多名顧客未經允許,擅自剝開貨架上的榴槤試吃。對此事件,超市工作人員表示,因開業促銷活動將榴槤價格降至每市斤(500公克)人民幣15.9元(約65元新台幣),導致人潮擁擠,一時管理疏漏。

大媽們在超市強開榴槤「試吃」。(圖/翻攝微博)

陸網近日瘋傳一段影片,河北邢臺某超市因開業低價促銷榴槤,多人圍聚榴槤貨架自行開果品嘗,有民眾抱孩經過「見者有份」,一同加入分食行列,誇張行為引發熱議,網友們紛紛留言批評「這些嘴臉……怎麼能饞得這麼不要臉」、「動物的原始形態」、「這是合夥零元購吧」、「這哪裡是試吃,明明就是搶劫啊」。

《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市盈科(石家莊)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畢強指出,試吃是商家主動提供的營銷策略,並非消費者的固有權利。他強調,合法的試吃行為必須具備三個要素:商家主動提供、體驗以促成交易為目的,以及遵守明示或默示的規則。

超市表示因開業一時管理疏漏。(圖/翻攝微博)

針對此次事件的法律責任,畢強表示,顧客的行為已構成民事侵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在消費者付款前,貨架上商品的所有權歸屬超市。顧客擅自破壞商品完整性,導致無法二次銷售,已侵害超市財產權。

除民事責任外,畢強進一步解釋,若行為被認定為故意損毀公私財物,即使價值不高,也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可能遭受罰款或行政拘留。若損毀財物數額達到刑事立案標準,更可能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的故意毀壞財物罪。

超市方面回應表示,將向領導反映此情況,加強管理。畢強建議,經營者應強化明確指引,加強管理並防範經營風險,同時依法維護自身權益,以維持正常商業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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