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志華/綜合報導
今天是2024總統大選投票日,依《選罷法》規定不得造勢助選,尤其在投票所衣著、手勢更是敏感;吳欣盈13日投票後配合媒體拍照時「手比讚」,被質疑有違反《選罷法》嫌疑,吳辦回應,吳欣盈是配合媒體畫面需求替台灣民主按讚,並非為特定候選人競選。
吳欣盈13日上午7時許便現身台北市吳興國小投票,她也信守承諾帶上《賀瓏夜夜秀》主持人賀瓏周邊小物,不料投票前才開心受訪,在票所內配合媒體拍照卻惹上大麻煩。
中選會特別提醒民眾,13日投票日「禁止穿戴競選衣物、比出號碼手勢」,若比出「YA」、「OK」等被認定為特定候選人拉票的手勢,可被處以1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吳欣盈投票時,在票匭前配合媒體拍照比了個「讚」,被檢舉違反《選罷法》,北市選委會表示,監察小組將調查是否違法;吳欣盈競選辦公室發言人陳宥丞表示,投票時的比讚手勢,為現場配合媒體畫面需求,反射動作對台灣民主和投票行為按讚加油,並非候選人號次及競選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