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乾妹出國銷魂7年34次!  正宮心死訴離 法官判名醫夫賠211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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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公婆要老公與前任冥婚,甚至要元配將小孩過繼給她。(圖/示意圖/取自Pixabay)
身家2億名醫爆婚外情,法官判賠前妻2117萬元。(圖/示意圖/取自Pixabay)

通姦已除罪化,但配偶仍得向出軌的另一半提出侵害配偶權之訴,有權利向小三或小王求償實質金額。一位蘇姓名醫結婚30多年,子女都交由妻子養育照料,他卻背著老婆暗中與「乾妹」交往,兩人互動親暱宛如戀人,7年間還相偕出國34次,幾乎每1年都出國好幾趟,高等法院民事庭判決蘇姓名醫的前妻可獲2117萬餘元的賠償,還正宮一個公道。

判決書中記載,蘇姓名醫的前妻王女婚後辭掉護理師工作,當全職主婦操持家務及養育子女成人,讓北上開設診所的蘇姓名醫沒有後顧之憂,僅需幫忙負擔子女的學雜費與生活費,蘇男也認同妻子多年來對家庭與孩子的付出。

蘇姓名醫向法官表示,他在桃園某大醫院工作23年,近2億元收入通通交給前妻管理,但她卻利用管理之便侵吞其中的2100萬元,導致他後來被醫院解雇要北上開診所創業時,還得跟親友借錢。蘇指稱婚後他的財產為3155萬元,債務卻有4572萬元,並無剩餘財產,況且前妻先前已經侵占,應視為「先行分配剩餘財產」,應免除或調整分配額。

而傷心的王女則向法官提供前夫跟他口中「乾妹」郭女的親暱合照,照片中兩人親密摟抱、貼身勾手依偎宛如一對戀人,讓她精神崩潰,經追查也查出蘇姓名醫跟郭女從2009年至2016年共相偕出國34次,出入境次數、時間點都相同,蘇也坦承為了節省住宿費用,與郭女同住一房,顯已超過一般的「兄妹」感情,有不正常交往關係。

雙方對賠償金額也是各執一詞,王女表示依《民法》規定請求前夫給付剩餘財產差額2605萬元,以及損害賠償90萬元,但北院審理後,判蘇男須給前妻295萬元,夫妻雙方對判決結果均不符皆提上訴,案子再經高院調查,蘇姓名醫名下有多筆土地、房產、貸款,以及數筆機器設備廠商匯款金流,還曾數次提領實體黃金,一方面向銀行借取大額現金,且無法交代黃金與款項之去向,確有隱匿財產之情事。

計算後蘇男婚後財產扣除債務,與前妻財產差額仍多出4054餘萬元,審酌蘇男從事醫師工作,開業前月收入近百萬,有高社經地位,給付損害賠償90萬元為合理, 加上剩餘財產差額2027萬元(即4054餘萬的一半),判蘇男須給前妻總共2117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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