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曾做這件事 爭千萬房產輸給沒血緣外孫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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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婦人過世後,留下千萬房產,由女兒繼承;5年後婦人母親提告跟外孫女爭產,指外孫女是抱來的也沒辦領養,千萬房產歸她是侵害了自己的繼承權。不過,當初婦人過世時,外婆曾請地政士協助沒血緣的外孫女辦理繼承登記,法官認為她顯然知道外孫女侵害了繼承權,卻沒在2年內請求回復繼承權,判外婆敗訴。 ▲外婆曾做這件事 爭千萬房產輸給沒血緣外孫女(示意圖/中時電子報) 桃園陳姓婦人的女兒過世後,因只有一名女兒,千萬房產由「外孫女」單獨繼承。然陳婦表示,外孫女不是女兒親生、是抱來的,也沒向法院聲請收養,訴請外孫女和女兒親子關係不存在,主張外孫女沒有繼承權,房產應該塗銷登記,改由她繼承。 據聯合報報導,陳婦外孫女表示,母親過世時,外婆還請地政士辦理繼承登記到她名下,有贈與意思;且母親是4年前離世,外婆當時就知道她「侵害繼承權」,卻超過2年才行使請求權,主張請求權消滅、遺產全歸她。 法官認定陳婦曾協助「外孫女」辦理繼承登記,顯然知道外孫女侵害了繼承權,卻沒在2年內請求回復繼承權,判陳婦敗訴。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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