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昨遭檢調搜索、約談,不過沒被送到新竹地檢署複訊就獲請回。吳子嘉今天(23日)質疑,新竹地檢署隱瞞事實,並指自己先前赴台北地檢署告發鄭朝方,案件也轉移到新竹地檢署,但新竹地檢署卻只針對鄭朝方控告的案子進行偵辦。

吳子嘉在中天節目《大新聞大爆卦》表示,「我昨天本來就準備到新竹地檢署去睡覺了,不回家了。」他直呼,這件事情十分荒謬,「中華民國的歷史上,這種所謂不實文宣,選罷法說意圖使人不當選,從來沒有搜索過。」
吳子嘉指出,主任檢察官親自現場指揮,「一看就知道這個是高層施壓」。自己被指摘「提供不實文宣」,但不實文宣是誰定義呢?要經過調查才叫不實文宣,「怎麼突然間幾個人就衝進來,就抓著我的手說你拿了不實文宣,我說我什麼時候提供不實文宣?換言之,就一個人可以定義這句話,那就鄭朝方,因為鄭朝方說我提供不實文宣,檢察官就接受他的說法。」
吳子嘉質疑,新竹地檢署瞞騙新竹地方法院,「因為鄭朝方確實是在新竹地檢署對我提出告發,告發的內容模糊,但是同時我在台北地檢署提出一個告發案,鄭朝方貪污、逃稅等等,有具體的事實,還有具體的證據。」他指出,北檢收件後,因為被告當中只有兩個人是台北人,其他的全部是鄭家的人,台北地檢署按照比例原則,把管轄權轉移到新竹地檢署。
吳子嘉說,新竹地檢署在9月20日就已經知道有一個告發案,就是他告發鄭朝方的案子,自己所有的文宣,都是根據告發案的內容擬定。新竹地檢署手上有兩個案子,「一個是吳子嘉告鄭朝方,一個是鄭朝方告吳子嘉。 」但他們只提出鄭朝方的東西。
吳子嘉表示,北檢講得很清楚,沒有否定裡面的事實,並指這些事情有諸多事項需要釐清,「北檢沒有說我是不實控告,完全同意我的概念以後才移轉到新竹。」但新竹地檢署隱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