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協出重手!哈孝遠SBL罷賽遭「禁賽3年」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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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L台啤助理教練哈孝遠4月5日在和彰化璞園柏力力之役中,因第四節不滿判決爆發罷賽風波,籃協召開紀律委員會後決議將哈孝遠禁賽3年。

台啤助教哈孝遠遭禁賽3年處分。(圖/中華籃協提供)

當天比賽進行至第四節剩下6分27秒時,哈孝遠因不滿裁判判決衝進場內與裁判理論,甚至帶領球隊集體退場抗議,隨後雖欲返回場內,但裁判等待時間超過1分鐘,最終宣判沒收比賽,柏力力以20:0獲勝,台啤也因此遭罰款60萬。

籃協今天公布決議如下:

有關「第22屆SBL超級籃球聯賽」114年4月5日下午3點,例行賽編號第87場 彰化璞園柏力力vs台灣啤酒賽事中,台灣啤酒籃球隊哈孝遠教練以及球團其他隊職員不當言行,中華民國籃球協會第13屆第18次紀律委員會決議:

一、依據「中華民國籃球協會職業聯盟、球隊暨球員、職員、經紀人與經紀公司懲處辦法」(下稱懲處辦法)第六條 球員、職員之懲處 第一項:「球員或職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本會紀律委員會,視其情節輕重,依照本會訂頒之懲處規定,處以申誡、罰款、禁賽、停權、禁止擔任本會、聯盟或球隊之職務或註銷球員註冊之處分」中第八款:「參加比賽時,態度傲慢不服從裁判或侮辱裁判者。』及第十款:「言行不檢有據可查者。」,決議自議決日起至117年4月7日止,三年期間禁止哈孝遠擔任本會、聯盟或球隊之職務的處分。並自即日起取消本屆賽事報名資格,禁止進入本賽事比賽場館。

二、助理教練尚韋帆、林玠禾,分別於賽事進行中,有不當言行、踹椅子等行為,確有違反懲處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八款、第十款之情事,惟因屬初犯,決議予以書面申誡,爾後如再犯有類似情形,將送請紀律委員會加重處分。

三、如不服本處分,可向申訴評議委員會提起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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