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融合發展「福建示範區」21項惠台措施出爐 鼓勵台人領居住證置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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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怡伶/綜合報導

大陸國務院12日公布支持「福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共21條新政,實施地區以金門馬祖為主,內容涉及交通、社會、經貿、產業等多項層面。繼6日公布的《東莞深化兩岸創新發展合作總體方案》,大陸再推出惠台政策,這個政策對兩岸關係的影響引發關注。

平潭海峽公鐵兩用大橋是大陸對台遠景規劃重要通道。(圖/新華社)

大陸國務院6日在東莞台灣名品博覽會開幕前夕公布相關方案,以東莞對台交流合作基礎和粵港澳大灣區資源作為立足點,聚焦產業、市場、民生三大關鍵領域部署12項重點任務。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深化兩岸交流合作、共同弘揚中華文化等方面的作用。

這份由中共中央、大陸國務院制定的《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6月時在廈門的海峽論壇大會上由大陸全國政協主席王滬寧宣布。至今過了近3個月,全文才被官方公布,內容分為5大面向、共21條。

具體的實施地區集中在金門馬祖。包括支持廈門與金門融合發展,實施金門居民在廈門同享當地居民待遇,打造廈金「同城生活圈」,並加快推進與金門「通電、通氣、通橋」,金門與廈門共用新機場等。打造福州馬祖同城生活圈,推動兩地通水、通電、通氣、通橋,支持兩地建立對台融合協同機制等。

交通層面,推動閩台基礎設施「應通盡通」,構建立體式綜合性對台通道樞紐,暢通閩台與大陸其他地區連接通道,支持平潭綜合實驗區建設更便捷的兩岸往來通道,「鼓勵更多從未來過大陸的台灣同胞來閩走訪交流」。

王滬寧出席海峽論壇時,宣布大陸國務院制定支持福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圖/中天新聞)

社會層面,鼓勵台灣人到福建就學、就業、司法服務、購房置業等。並提到取消台胞在閩暫住登記、鼓勵台胞申領台灣居民居住證、台胞在閩定居落戶。同時還將擴大台灣居民居住證身份核驗應用範圍,努力實現「台灣居民居住證與大陸居民身份證社會面應用同等便利」,將台胞納入大陸社會保障體系。

經貿層面,提出加強閩台產業合作,提升兩岸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準,同時支援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產業基地與製造業集群。另外還支持海峽股權交易中心「台資板」創新升級,推動更多符合條件的台企在大陸上市。

產業層面,提出科技、農漁業、科技創新合作,以及優化涉台營商環境等;文化層面的措施則是擴大人文交流、文化領域融合等。

全國台企聯常務副會長、廈門台商協會榮譽會長吳家瑩表示,「《意見》提出加強閩台產業合作,還提出促進台灣農漁業和中小企業在閩發展,給出了實實在在的利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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